關于泡水處理
部分生產者將硬化固結后的鎂質材料制品浸泡在加入有漂白粉、碳酸鈉和固色劑的水溶液中,浸泡處理24—48小時,其理由是能繼續加強水化過程,能提高鎂質材料的強度,能防止返鹵、泛霜。筆者分析如下:
1、泡水破壞了鎂質材料的水化過程,降低了材料的強度,是防止返鹵的無可奈何之舉。因為從電子顯微鏡相圖可以明確的看到未經改性處理的氯氧鎂晶體彼此間不形成網狀膠聯結構,這一點完全不同于水泥的水化,其產物的結構是彼此穿插,粘附在一起
當氯氧鎂膠凝材料制品置于水中晶體間的穿插和粘附就會破壞,強度繼而降低,這也是鎂質材料抗水性差的原因。同時也是在鎂質材料中之所以加入磷酸鹽或磷酸將針狀晶體改變成以葉片狀晶體為主,形成晶體的重疊,穿插,連生構成空間結構網以提高5?1?8相的穩定性的理由。因此未經改性氯氧鎂制品泡水增強是沒有理由的。
特別是剛硬化脫模的鎂質材料其強度的形成率也僅是37.5%左右,泡入水中誓必Mgcl2溶于水中,更談不上加強水化過程。
水溶液加入漂白粉是起脫色澄清作用,加碳酸鈉起中和Mgcl2的作用,無補于提高5?l?8相穩定的作用。
泡水的初衷還是怕返鹵,其根源還是不清楚Mgcl2的正確用量,不清楚如何防止殘余Mgcl2的存在,這豈不是浪費材料(Mgcl2)的得補償失做法。
2)泡水增加了工藝的復雜性,增加了浸泡設施的費用和人力,浸泡水的排放增加了二次污染,更不允許的是泡水后增加了制品的干燥過程和干燥能耗,加劇了制品使用后的收縮率和導致開裂等現象。因此泡水不是理智之舉。